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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 「Short出人權精彩-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 徵件活動簡章

一、緣起:
人權鬥士愛蓮娜‧羅斯福1948年推動並起草世界人權宣言,一生提倡人權,落實人權理念。為加強人權教育及交流,鼓勵社會大眾重視人權議題,進而參與人權相關活動,本會規劃辦理「Short出人權精彩-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使參與者主動關心及瞭解人權議題,將之轉化成淺顯易懂、琅琅上口的動作、口號、標語或行動,並且透過影像、聲音等多媒體作品,讓社會各年齡層人權理念。

二、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
(二)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

三、徵件主題:
以傳達、紀念、推廣、宣導或連結人權觀念之內容或行動為主,促使社會大眾日常對人權議題之關注, 可融合國內、外有人權意涵的紀念日(附件1),作為創作發想素材。

四、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23:59止。

五、參賽資格:
(一)不限國籍,如為外籍人士需具備中華民國居留或學生身分。

(二)本競賽分為兩組別進行報名:
(1) 學生組:高中職至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含碩博班,不含在職專班),需提供在學證明文件。
(2) 社會組:18 歲以上之社會人士,需提供身分證明文件。

(三)限擇「學生組」、「社會組」其中一組報名,參賽者就擇定組別,可採「個人報名」或「團隊報名」形式,惟不可兩種形式皆報名,報名規範如下:

1.個人報名:
(1) 每人投稿件數以3件為限。
(2) 請勿將相同內容影片重複上傳,若發現重複上傳時,將以最後上傳的作品視為有效件,其餘相同內容影片皆列為審核不通過。

2.團隊報名:
(1) 團隊參加成員至多 5 名,並推舉一位聯絡人代表填寫報名表單,作為指定授權代表人,並且有權代表該團體負責活動過程之聯繫、入圍及得獎權利義務之一切相關事宜。
(2) 同一人不得跨隊伍報名參加。
(3) 每隊投稿件數以 3 件為限。

(四)報名之所有成員和代表者,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議產生時,概由報名者自負相關責任,主辦單位將保持中立且不涉入上開爭議。

六、繳交作品說明:
(一) 作品規格
1. 影片長度:30 至60 秒。
2. 影片格式:1080 x 1920像素(含)以上,直式影片長寬比為 9:16 之等比例規格影片,MP4檔。
3. 將影片上傳至活動網站,作品形式不拘,可用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影機等拍攝短片,亦可以動畫形式呈現,且作品須為作者原創,若作品使用AI藝術生成軟體進行創作,需於填寫報名資料時自行揭露,並保證為真實揭露,倘若揭露不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權利。
4. 表現形式:影片不限於劇情、音樂或舞蹈等呈現方式;禁止反宣傳,不得出現種族、性別歧視、違反善良風俗與公共秩序等內容。
5. 影片畫面必須出現「Short 出人權精彩」正體中文標準字樣。
6. 影片中(含片尾的ROLL卡)不得出現參賽者、製作團隊、感謝名單之姓名資料或團隊LOGO等足以識別參賽個人或團體資訊之元素。
7. 影片中不得出現剪輯軟體浮水印。
8. 請勿將相同內容影片重複上傳,若發現重複上傳時,將以最後上傳的作品視為有效件,其餘相同內容影片皆列為審核不通過。
9. 影音內容(無論是整部或局部作品片段)皆不得重複投稿參賽,例如:已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或該作品正參與其他之競賽、已授權予其他單位者,均不得參賽。若為政府部門補助經費製作之影片(包括自製、委製、外製),亦不得報名參賽。
10. 另於入選公告後,主辦單位將使用參賽者需影片,作為社群平台推廣、相關典禮、活動推廣使用。

(二)作品投稿說明
1. 作品命名:作品名稱_參賽者姓名_Short 出人權精彩
2. 須保留原始拍攝影片檔案,以利主辦單位確認是否為真實拍攝或原創製作。
3. 倘參賽者使用經他人合法授權之非原創素材時,為尊重著作人之權益,須註明使用之素材來源,包括圖片、音樂等相關資料,使用無版權音樂亦須載明。
4. 主辦單位將對投稿作品及報名資料進行審查。倘主辦單位對上開資料有所疑慮時,將以Email方式聯繫參賽者進行二次確認與溝通;若無法於主辦單位要求之期限提供完整且符合規範之文件,將視為「無效投稿」。

(三)音樂素材
1. 可自行創作音樂。
2. 自創用CC( 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 )全球分享網站 (Common Content, commoncontent.org),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四)補充說明
1. 主辦單位有權使用獲獎之作品進行改作及編輯等相關權利。
2. 參與本競賽即同意接受本活動簡章、競賽規則及注意事項等規範。
若投稿作品不符合本活動簡章、競賽規則及注意事項等規範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之入選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七、報名方式:
本活動採線上報名,參賽者僅得於競賽網頁投稿,於報名時並應注意下列事項:
所有參賽者及成員須親簽並上傳以下資料:
(1)「Short出人權精彩-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2)
(2)「Short出人權精彩-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著作權財產權授權同意書(附件3)
(3)未滿 18 歲之參賽者,於參賽時提供「Short出人權精彩-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法定代理人同意書(附件4)
(4)委託人因故無法出席頒獎典禮,委託人請填寫「Short出人權精彩-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代領委託書(附件5)
(5)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附件6)
(6)倘使用合法授權之音樂,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附件7)

八、活動時程:
階段 項目 時程
第一階段 徵件 即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23:59止
第二階段 評選
1.初審:工作小組針對參賽者資格、參賽作品規格進行審查。
2.複選:專業評審團針對通過初審作品進行評核,選出「入選作品」。
3.決選:專業評審團根據入選作品選出「得獎作品」。
1. 初審:2025年3月17日至3月21日
2. 複選 2025年 4月1日至4月11日
3. 決選2025年4月中下旬
第三階段 入選作品公告 2025年4月底
第四階段 人氣票選:於本活動網站上進行人氣票選 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1日
第五階段 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 2025年5月下旬,詳細時間及地點依官網公告為主


九、評選標準:
項目 配比 內容
主題契合度 35% 1. 參賽作品內容切題性。
2. 觀念正確性。
內容完整具創意 35% 1. 內容邏輯性與完整性。
2. 故事性、豐富性、可觀性、創新性、特色。
拍攝剪輯技巧 30% 1. 運鏡角度、拍攝、剪輯、效果製作、音樂及音效適切性等。
2. 影像畫面品質、清晰度、質感等。


十、獎勵辦法:
【學生組】
獎項 名額 獎勵
金獎 1名 獎金新臺幣100,000元及獎狀一紙。
銀獎 1名 獎金新臺幣60,000元及獎狀一紙。
銅獎 3名 獎金新臺幣50,000元及獎狀一紙。
佳作 12名 百貨禮券12,000元及獎狀一紙。
人氣獎 1名 百貨禮券6,000元及獎狀一紙。

【社會組】
獎項 名額 獎勵
金獎 1名 獎金新臺幣100,000元及獎狀一紙。
銀獎 1名 獎金新臺幣60,000元及獎狀一紙。
銅獎 3名 獎金新臺幣50,000元及獎狀一紙。
佳作 12名 百貨禮券12,000元及獎狀一紙。
人氣獎 1名 百貨禮券6,000元及獎狀一紙。

十一、注意事項:
(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人:
1.得獎金額(價值)超過1,000元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
2.得獎金額(價值)20,010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得獎者依法需先繳交10%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
3.得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20%之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爾後若今年度有住滿 183 天後,可再申請退稅。
4.得獎者若為未滿18歲,應檢附Short出人權精彩-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5.若得獎者未於主辦/執行單位規定之時限內繳納稅金,視同自願放棄得獎資格,不得異議。
(二)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不完整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倘因此致生損害於主辦/執行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應自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三)主辦/執行單位對於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主辦/執行單位制定之相關規範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辦理。
(四)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執行單位或主辦/執行單位再授權其合作第三方,於辦理本競賽之目的及範圍內,使用參賽者公開之文字、個人資料等。
(五)參賽者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以下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請求刪除。
(六)參賽者需保留各組別作品格式之原始檔案(包含但不限於 MP4/MP3/PSD/AI檔)。得獎者須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提供作品原始檔案予主辦/執行單位(聯絡方式將於得獎後以E-mail方式另行通知),以供後續進行宣傳、活動使用。若參賽者無法提供原始檔案,主辦/執行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及獎品。
(七)主辦/執行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執行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八)得獎者獎品(含通過審核獎)僅限寄送台、澎、金、馬地區。且自主辦單位公佈得獎名單起一個月內,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要求填寫勞報單並檢附相關證件資料,逾時者主辦單位得視為放棄領取,並以次位成績遞補之。
(九)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提供退件服務,請參賽者自行備份參賽作品。
(十)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亦不得一稿多投。若經他人檢舉並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主辦/執行單位將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及獎品之權利。
(十一)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致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受有包括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單位/執行單位有權對該作品進行下架並取消參賽資格、收回獎項。倘致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之責任。
(十二)所有參賽之作品,參賽者同意主辦/執行單位或主辦/執行單位再授權之合作第三方,得用於任何本競賽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上使用。
(十三)報名完成將會收到通知信,若報名過程系統有任何問題,請於本競賽各項時程截止前,連同系統狀況截圖寄至執行單位信箱(nhrcshorts@gmail.com;以信件時間為準)。為確保本次競賽之公平、公正性,若因未提早上傳作品,導致超過時間而未能報名成功,且未於截止前至聯絡信箱反映,主辦/執行單位有權不予受理,參賽者同意自行負擔風險及責任。
(十四)主辦/執行單位有權於報名資格審核階段,篩選未符合本競賽辦法規定(如規格、妨礙善良風俗等)之作品。未符合本競賽辦法之影片將無法進入評選,且不得公開於本競賽網站。
(十五)任何利用電腦、網路漏洞或其他方式進行灌票或竄改票數,或以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影響本競賽之公平性,主辦/執行單位握有最終判定權,主辦/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不計入灌票之票數、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所得獎項及獎品。
(十六)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參賽者所有。倘參賽者獲獎時,需同意將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權、公開播送權、編輯權、改作權、公開展示權、公開傳輸權、散布權、製作相關文宣品與衍生品發行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授權或再授權之人於推廣人權教育之目的範圍內利用,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上開授權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限制之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十七)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權利人之同意將其著作或權利用於參賽作品中,並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授權或再授權之人使用。授權範圍如下:
1.參賽階段:得將參賽作品之全部或一部使用任何本競賽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上。
2.獲獎後:得將參賽作品之全部或一部於推廣人權教育之目的範圍內利用,上開利用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
3.如事後經第三人主張有侵權情事時,參賽者應負相關法律及賠償責任,概與主辦/執行單位無涉。
(十八)每組(人)參賽者以得獎一次為限;實際得獎名額由主辦/執行單位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
(十九)依本競賽辦法或主辦/執行單位之通知或規定,若得獎者未於通知之指定時間內提供領獎資訊、出席頒獎典禮,主辦/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二十)凡依本競賽辦法規定之得獎作品,獲獎之參賽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二十一)若於截止收件後,主辦/執行單位認定未有符合該名次資格之作品,主辦/執行單位得保留將名次及獎項「從缺」之權利。
(二十二)本競賽期間主辦/執行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競賽內容、期限、獎項等權利,亦有權對本競賽之所有事項做出最終解釋,無需另行通知。
(二十三)參賽者同意參加本競賽即表示其同意遵守本競賽辦法,並同意主辦/執行單位就本競賽所為之決定,擁有最終決定權。
(二十四)參賽者擔保以下事項:
1. 參賽者已滿18歲或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有權合法參加本競賽並領取獎項。若參賽者未滿18歲,主辦/執行單位有權要求參賽者提供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之相關資料。
2. 參賽者參加本競賽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無偽造、變造、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且無任何違法情事。
3. 參賽作品為參賽者之原創作品及/或已取得一切必要之合法權利人的同意或授權,亦無違反法令或或侵害他人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肖像權、隱私權、著作權等),或有不適當內容之情事。如有違反,由參賽者自行負擔相關法律及賠償責任。

十二、聯繫資訊
若對本活動有任何問題,歡迎於週一至週五早上 9:30 至下午 5:30,使用電子信件或撥打活動專線,聯繫「2024 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徵件小組。
活動專線:02-2505-1180 轉分機789,楊先生
電子信箱:nhrcshorts@gmail.com
活動網站:https://nhrcshorts.net

十三、附件
附件1:人權相關紀念日參考表
附件2:Short出人權精彩-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附件3:Short出人權精彩-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附件4:Short出人權精彩-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附件5:Short出人權精彩-2024人權短影音創作競賽代領委託書
附件6: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
附件7:其他(非必要):如合法授權之音樂等相關證明文件